样品如何报关?

进口货样是指进出口专供订货参考的货物样品;

进口广告品指进出口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广告宣传品。

进出口的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价购还是免费提供的,均应由接受和发送单位或其代理人(或携运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验放。

1、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和企业进出口的货样和广告品,海关凭其填写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查验放行。

2、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或企业进出口的货样和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并且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海关凭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和其填写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查验放行。经海关审核,数量不合理或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海关凭经贸管理部门审批证件和其填写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查验放行。

3、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中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除经海关批准者外,均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4、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并且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以下的,准予免征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以上的,征收超出部分的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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